日本IP电话监管政策对我国的启示

    中国信息产业网

    IP电话全球发展态势表明,基于voip技术的IP电话必然会对传统的语音业务带来巨大冲击。当前各个国家(包括我国)也在积极研究和制订IP电话的监管政策,以促进IP电话的健康发展。日本IP电话开放较早,IP电话发展一直领先于世界各国,是世界上IP电话用户数最多、发展态势最好的国家。

    日本一开始就将IP电话纳入传统电话的管制框架,目前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管制体系,并获得很好的效果;其中一些思路对我国IP电话管制政策的制订有很好的借鉴意义。

    日本IP电话监管政策的六个方面

    日本IP电话目前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三种。(1)YahooBB模式:提供宽带接入(ADSL或者FTTH等),同时提供IP电话服务。(2)独立的IP电话运营商模式:租用宽带接入来提供IP电话服务;目前日本大约200个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转售VoIP服务。(3)运营商模式:向自己的宽带用户提供互联IP电话服务,同时也提供Internet服务和负责网络运营,典型的是NTT与KDDI提供的voip服务。

    日本将IP电话纳入传统电信业务的管制范畴,注重与传统电话的互通与融合。基本管制框架从号码资源分配切入,对voip业务的市场准入、服务质量、电信资费、紧急接入、互联互通等进行了严格规定:

    号码资源的分配。目前日本有两种号码体系:OAB-J体系(传统固定电话)和0A0体系。要得到和固定电话同样的前缀号码OAB-J,IP电话运营商就必须满足日本总务省的5条规定:服务场所固定、确保品质、由本公司提供线路、实现紧急呼叫、提出号码计划,特别对通信质量作了严格规定,并且使用OAB-J的IP电话要提供紧急呼叫服务。日本通过两种不同的号码建立了两层管制体系,对OAB-J体系继续严格管制,对0A0体系则逐渐放松管制,从而促进IP电话迅速普及。

    市场准入。其基本思路还是在市场初期严格控制IP电话市场,在IP市场逐步规范后逐渐放松市场准入条件,确保IP电话健康发展。

    服务质量。日本对IP电话服务质量(Qos)管制的总体原则是实行最低程度的监管来确保voip业务的质量和可靠性。Qos根据提供商要求使用的号码而不同:(1)如果不需要号码———例如互联网电话,则不需要对其质量有所要求。(2)如果使用050前缀,则要求其Qos必须达到现有PSTN电话业务最低的语音质量。(3)如果使用OAB-J,则除了有质量保证,还要接入紧急呼叫,此类型的业务具有码号携带功能。

    电信资费。日本IP电话的资费一直是管制重点,日本对IP电话的资费做了四种分类:PC-PC形式、PC-Phone/Phone-PC形式、Phone/PC-PCwithFTTH形式、两端为PSTN而中间走IP网络的形式,每种分类的资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。

    互联互通。日本目前关于IP电话互联结算方面,主要根据ITSPs(IP电话服务提供商)间的协议。随着日本IP电话的飞速发展,日本正在积极研究IP电话的互联结算问题。日本希望用全IP网络来逐渐替代PSTN网络;目前正在构建ISP的成本模型,研究IP电话的成本。

    紧急接入。日本要求使用OAB-J号码的voip业务接入紧急呼叫,而对于050号码则不需要提供紧急呼叫(目前仍在讨论中,且涉及到技术问题)。

    日本目前全力支持语音的全IP化,日本想用IP网彻底替代传统的PSTN网络。随着IP电话的迅速发展,日本开始修改相关政策法规,针对VoIP颁布新法规进行管制,进一步促进日本IP电话的发展。目前,日本VoIP业务监管的重点集中在:(1)voip的普及问题:服务区域的扩展及数字鸿沟问题(主要是边远、农村地区)。(2)IP网络的互联互通问题。(3)PSTN网的处理问题:现有本地和长途商业模式的崩溃以及是否有必要保留PSTN网及怎样保持。(4)号码资源不足的问题。(5)网络安全及质量的研发问题。(6)保证合法监听(技术方面)。(7)管理网络技术方面的研发。(8)业务的进一步开发问题。(9)普遍服务的范围(长期问题)。(10)IP网络紧急呼叫优先权。

    日本监管模式对我国的启示

    语音IP化是必然趋势,笔者认为,我国可以从日本IP电话监管的发展中得到以下启示:

    (1)采取“先严格管制,后逐步放开”的监管思路,分阶段逐步开放voip市场。

    基于VoIP技术的IP电话将给现在的传统语音业务带来颠覆性的冲击,目前VoIP仍然没有一个很好的盈利模式,贸然开放IP电话市场对我国通信市场发展极为不利。另外,IP电话带来的诸如安全、服务质量、互连结算、电力供应、普遍服务等问题需要逐步解决;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我国IP电话发展初期要慎重开放IP电话市场。在IP电话发展初期,我国应将IP电话作为传统电话的有效补充,根据发展情况逐步过渡到独立的电信新业务。管制方面也应该遵循“先严格管制,后逐步放开”的思路,分阶段逐步开放voip市场。

    (2)为IP电话划分专门的号码集,让用户区分出传统电话和IP电话。

    我国可以从号码分配入手,加强对IP电话的管制力度。我国目前市场竞争不规范:几家运营商为了争夺用户,为非法IP电话运营商提供本地接入。笔者在部分省市调研发现,一些IP电话运营商通过个别运营商网络进入全国各地的本地网,由于IP电话采用和现有固定电话一样的号码,落地端根本无法区分IP话音和普通语音;而目前我国的结算费用又非常低;因此可以以很低的价格提供IP电话服务,极大地干扰了市场竞争秩序;加剧了话音业务的价格战。划分专门的号码集更利于IP电话的监管:比如利于区分IP电话的落地流量,利于监测IP电话话音质量,利于结算,维护用户权益(用户可区分出IP电话和传统电话)等等。信息产业部要加强新号码管理;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,严格控制IP电话的市场准入;建立IP电话通信质量规范,出台详细的结算方案等等。

    (3)进一步明确业务划分,严格管制IP电话资费。

    我国对于IP电话的定义和归类还很不规范,建议重新定义IP电话业务分类。并且,在目前国内成本不清晰的情况下对IP电话资费设立下限管制是对国内通信市场的一种保护,特别是可以避免电信恶性价格战。另一个协调IP电话与传统电话差价的重要手段就是互联结算,目前6分钱的结算费整体偏低,应根据IP电话业务种类合理设立结算费。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制订合理的结算费来调节IP电话价格,控制IP电话稳步发展。

    (4)IP电话结算问题的思考。

    根据我国的通信市场现状,建议管制部门规定IP电话经营者必须有自己的基础设施。在IP电话发展初期最好先允许拥有网络的六家运营商(电信、联通、网通、移动、铁通和卫通)进入市场,对IP电话采用价格下限管制,通过调节结算费来调节IP市场价格。禁止Vonage模式和Skype模式中的Phone-PC;将其PC-PC模式纳入互联网业务管制框架中。(火王编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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